有男主愛著,有男配護著,還有一群死心塌地的閨蜜黨,哪裡用得著女主親自動手?
在一次遊戲見面會中,計琳琅喝了下料的酒水,迷迷糊糊被一個醜男睡了,還好死不死被一群人看見了。
聲名盡毀。
她用一瓶安眠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就算死了,網上依舊是罵聲一片,說這拜金女死得好,就算下了地獄也是要去十八層地獄的。
琳琅對此只想翻一個白眼:呵呵。
人家姑娘拜不拜金關你屁事?
既然你沒法給我想要的生活,那麼對不起了,我們分手吧。
這也是錯?
難道喜歡一個人,不應該就是將最好的捧在她面前、捨不得她受一點苦嗎?既然做不到,為什麼不能放人家離開?
計琳琅還是段數不夠,玩不過劇情大神呀。
她想著,任由身邊的男人為她引薦。
&琅,這是傅熙,也是咱們大二的學弟,現在可牛了!去年研發了第一款全息遊戲,那限量版的頭盔剛上市就被搶購一空啊!」韓術誇張著說。
琳琅抬眼。
對方一襲黑色燕尾服,領口扣得齊整,透出清冷禁慾的味道。
兩人目光在空中接觸。
半晌都沒說話。
&們認識?」韓術好奇地問。
&男友/不認識。」
氣氛一時凝滯。
琳琅漫不經心端起侍者銀盤裡的香檳,尾指矜持而又慵懶揚起,「大概是我認錯了吧,傅先生長得挺像我前男友的。」
傅熙的臉乾脆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