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見慣了人情冷暖,不過陳在燦還是被宋熠的舉動給感動了,這年頭,一個做事幹練又不居功自傲的下屬太難得了。
宋熠完全可以一邊和品牌方談合作,一邊跳槽去其他廣告公司,直接給新公司帶來一筆不菲的廣告收入,來證明他的價值。可是宋熠還是義無反顧地選擇留在新韓,對公司不離不棄。
陳在燦沒關注合同的細節,問了最關鍵的問題,「既然品牌方願意預付一筆資金,他們肯定對我們新韓提出了要求,他們需要我們做些什麼?」
宋熠感嘆陳在燦敏銳的觀察力,果然財閥子弟都不是草包,一下子就抓住了問題核心。
宋熠回答:「品牌方主要有兩個要求,首先,這筆預付款必須專款專用,保證用於他們礦泉水廣告的製作。」
陳在燦點點頭,考慮到新韓目前債務纏身的處境,品牌方的這個要求也不算過分。如果新韓將這筆預付款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或者給員工發放工資,那品牌方就要擔心他們的錢會打水漂了。
宋熠繼續說道:「其次,品牌方要求指定我全權負責這支廣告的製作,要求我跟進廣告的全過程。」
陳在燦神色淡然,看不出喜怒,「如果我沒理解錯,品牌方的意思是指定你來擔任他們這支廣告的製作人?」
對於一支廣告而言,製作人掌握著最大的權力,哪怕是拍攝廣告的導演,參演廣告的演員也需要聽製作人的。按照以往的慣例,新韓出品的廣告一般由陳在燦或者金南勇親自擔任製作人。
宋熠解釋,「我和品牌方說過,在我們新韓,只有理事才能出任廣告的製作人,我可以負責廣告的具體製作計劃,不過還是需要社長您擔任製作人。」
陳在燦擺了擺手,「品牌方很看重你的能力,他是想通過這支礦泉水廣告來幫你在業內揚名。」
「你說得沒錯,我們新韓只有理事才能出任廣告的製作人。你告訴他們,他們的這兩個要求我答應了。等我們簽完合同,我就會去公司開會,宣布你成為新韓媒體的新理事。」陳在燦說道。
陳在燦心想,只要能拿下這個大單子,讓宋熠擔任公司的新理事,正好可以制衡一下金南勇這個不安分的傢伙。
雖然宋熠會正式進入新韓的高級管理層,不過陳在燦還是掌控著公司。
陳在燦不知道宋熠是不是借著品牌方的名義,來實現他個人目的,不過眼下宋熠和他的利益是一致的。